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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的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消防设施操作员-使用与维护灭火器材)

时间: 2024-11-12 10:15:35

使用与维护灭火器材

一、灭火器材类型的选择

(一)灭火器的类型与构造

1、按充装的灭火剂分类:(1)水基型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包括清水灭火器和泡沫灭火器;(2)干粉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包括BC干粉和ABC干粉灭火器;(3)二氧化碳灭火器;(4)洁净气体灭火器现在的洁净气体灭火器充装的是六氟丙烧灭火剂。

2.按驱动灭火器的压力型式分类:(1)储气瓶式灭火器(2)储压式灭火器

3.按灭火器的移动型式分类

(1)手提式灭火器。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装的灭火剂喷出以扑救火灾,并可手提移动的灭火器具。

(2)推车式灭火器。指装有轮子的可由一人推(或拉)至火场,并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装的灭火剂喷出以扑救火灾的灭火器具。

(3)背负式灭火器。指用肩背着移动的灭火器具。

(4)手抛式灭火器。该类灭火器一般内装干粉灭火剂,需要时将其抛掷到着火点,使干粉散开实施灭火。

(5)悬挂式灭火器。悬挂在保护场所内,由感温玻璃球感温爆破,并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装的灭火剂喷出而自动实施灭火的灭火器具。

4.灭火器的构造


4.灭火器的构造

推车式灭火器的构造

(二) 各类灭火器的标志

1.产品铭牌

(1)灭火器铭牌应贴在筒体上或印刷在筒体上,包括内容是:①灭火器的名称、型号和灭火剂的种类。②灭火器灭火级别和灭火种类。③灭火器使用温度范围。④灭火器驱动气体名称和数量或压力。⑤灭火器水压试验压力(应用钢印打在灭火器不受内压的底圈或颈圈等处)。⑥灭火器认证等标志。⑦灭火器生产连续序号(可印刷在铭牌上,也可用钢印打在不受压的底圈上)。⑧灭火器生产年份。⑨灭火器制造厂名称或代号。⑩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包括一个或多个图形说明和灭火种类代码(如图)。11再充装说明和日常维护说明。

1.产品铭牌

(2)推车式灭火器的标志可采用刻蚀金属铭牌,或箍带、或压敏铭牌的形式系(或贴)在推车式灭火器的筒体上,并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推车式灭火器的名称、型号和灭火剂的类型。②灭火级别和灭火用途代码符号。③使用温度范围。④驱动气体名称和数量或压力。⑤水压试验压力。⑥生产连续序号。⑦生产年份。⑧生产厂名称或代号。⑨总质量。⑩操作说明。11再充装说明。12检查说明。13批准生产的标志。

(三)灭火器的主要性能指标

1.灭火器的喷射性能: (1)灭火器的最小有效喷射时间

①水基型灭火器在20 ℃ 时的最小有效喷射时间(见表)

②灭A类火的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除外)在20 ℃ 时的最小有效喷射时间(见表)

③灭B类火的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除外)在20 ℃ 时的最小有效喷射时间(见表)

④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的有效喷射时间不应小于40s,且不应大于21Os。除水基型外的具有扑灭A类火能力的推车式灭火器的有效喷射时间不应小于30s。除水基型外的不具有扑灭A类火能力的推车式灭火器的有效喷射时间不应小于20S。

(2)灭火器的最小有效喷射距离

①灭A类火的灭火器在20 ℃ 时的最小有效喷射距离(见表)

②灭B类火的灭火器在20℃时的最小有效喷射距离

(见表——转下页)

③具有灭A类火能力的推车式灭火器,其喷射距离不应小于6m。对于配有喷雾喷嘴的水基型推车式灭火器,其喷射距离不应小于3m。

2.灭火器的灭火性能

(1)灭A类火的性能(见表)

(2)灭B类火的性能(见表)

(3)灭C类火的性能。只有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可以灭C类火。

(4)灭E类火的性能。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可灭E类火。水基型的喷雾灭火器可灭E类火。

(5)推车式灭火器灭火的性能。①推车式灭火器的灭A类火的最小级别不应小于4A,且不宜大于20A。②推车式灭火器扑灭B类火的最大级别不宜大于297B。③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灭B类火的最小级别不应小于144B。④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和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的灭B类火的最小级别不应小于43B。

(四)灭火器的选用

1.灭火器选用原则

(1)灭火器选用的一般规定(应考虑的因素):

①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②配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

③灭火剂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

④灭火剂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⑤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

⑥使用灭火器人员的体能。

(2)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

(3)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不相容的灭火剂举例如下。

2.灭火器选用应注意的问题

(1)A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

(2)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极性溶剂的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灭B类火灾的抗溶性灭火器。

(3)C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4)D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5)E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3.灭火器设置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3)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4)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6)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各类火灾场所的规定(见表3-9和表3-10)。

灭火器应由专职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灭火器的安全使用。

1.灭火器标识

灭火器应有铭牌贴在筒体上或印刷在筒体上,无法看清生产单位名称、出厂日期(包括铭牌脱落)的灭火器应报废。维修后的灭火器筒体上应贴有维修单位的永久性的维修合格标识,维修合格标识上的维修单位的名称、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维修日期等内容应清晰。每次的维修铭牌不得相互覆盖。

2.外观检查

①铅封应完整。

②压力表指针应在绿区。

③灭火器可见部位防腐层应完好,无锈蚀。

④灭火器可见零部件应完整,无松动、变形、锈蚀和损坏。

⑤喷嘴及喷射软管应完整,无堵塞。

3.密封性检查

①二氧化碳贮气瓶用称重法检验泄漏量灭火器的年泄漏量不应大于灭火器额定充装量的5%或50g(取两者的小值)。

②贮压式灭火器应采用测压法检验泄漏量。灭火器每年的压力降低值不应大于工作压力的10%

8.报废规定

(1)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①水基型灭火器6年

②干粉灭火器10年

③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

④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