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与维护灭火器材
一、灭火器材类型的选择
(一)灭火器的类型与构造
1、按充装的灭火剂分类:(1)水基型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包括清水灭火器和泡沫灭火器;(2)干粉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包括BC干粉和ABC干粉灭火器;(3)二氧化碳灭火器;(4)洁净气体灭火器现在的洁净气体灭火器充装的是六氟丙烧灭火剂。
2.按驱动灭火器的压力型式分类:(1)储气瓶式灭火器(2)储压式灭火器
3.按灭火器的移动型式分类
(1)手提式灭火器。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装的灭火剂喷出以扑救火灾,并可手提移动的灭火器具。
(2)推车式灭火器。指装有轮子的可由一人推(或拉)至火场,并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装的灭火剂喷出以扑救火灾的灭火器具。
(3)背负式灭火器。指用肩背着移动的灭火器具。
(4)手抛式灭火器。该类灭火器一般内装干粉灭火剂,需要时将其抛掷到着火点,使干粉散开实施灭火。
(5)悬挂式灭火器。悬挂在保护场所内,由感温玻璃球感温爆破,并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装的灭火剂喷出而自动实施灭火的灭火器具。
4.灭火器的构造
4.灭火器的构造
推车式灭火器的构造
(二) 各类灭火器的标志
1.产品铭牌
(1)灭火器铭牌应贴在筒体上或印刷在筒体上,包括内容是:①灭火器的名称、型号和灭火剂的种类。②灭火器灭火级别和灭火种类。③灭火器使用温度范围。④灭火器驱动气体名称和数量或压力。⑤灭火器水压试验压力(应用钢印打在灭火器不受内压的底圈或颈圈等处)。⑥灭火器认证等标志。⑦灭火器生产连续序号(可印刷在铭牌上,也可用钢印打在不受压的底圈上)。⑧灭火器生产年份。⑨灭火器制造厂名称或代号。⑩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包括一个或多个图形说明和灭火种类代码(如图)。11再充装说明和日常维护说明。
1.产品铭牌
(2)推车式灭火器的标志可采用刻蚀金属铭牌,或箍带、或压敏铭牌的形式系(或贴)在推车式灭火器的筒体上,并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推车式灭火器的名称、型号和灭火剂的类型。②灭火级别和灭火用途代码符号。③使用温度范围。④驱动气体名称和数量或压力。⑤水压试验压力。⑥生产连续序号。⑦生产年份。⑧生产厂名称或代号。⑨总质量。⑩操作说明。11再充装说明。12检查说明。13批准生产的标志。
(三)灭火器的主要性能指标
1.灭火器的喷射性能: (1)灭火器的最小有效喷射时间
①水基型灭火器在20 ℃ 时的最小有效喷射时间(见表)
②灭A类火的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除外)在20 ℃ 时的最小有效喷射时间(见表)
③灭B类火的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除外)在20 ℃ 时的最小有效喷射时间(见表)
④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的有效喷射时间不应小于40s,且不应大于21Os。除水基型外的具有扑灭A类火能力的推车式灭火器的有效喷射时间不应小于30s。除水基型外的不具有扑灭A类火能力的推车式灭火器的有效喷射时间不应小于20S。
(2)灭火器的最小有效喷射距离
①灭A类火的灭火器在20 ℃ 时的最小有效喷射距离(见表)
②灭B类火的灭火器在20℃时的最小有效喷射距离
(见表——转下页)
③具有灭A类火能力的推车式灭火器,其喷射距离不应小于6m。对于配有喷雾喷嘴的水基型推车式灭火器,其喷射距离不应小于3m。
2.灭火器的灭火性能
(1)灭A类火的性能(见表)
(2)灭B类火的性能(见表)
(3)灭C类火的性能。只有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可以灭C类火。
(4)灭E类火的性能。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可灭E类火。水基型的喷雾灭火器可灭E类火。
(5)推车式灭火器灭火的性能。①推车式灭火器的灭A类火的最小级别不应小于4A,且不宜大于20A。②推车式灭火器扑灭B类火的最大级别不宜大于297B。③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灭B类火的最小级别不应小于144B。④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和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的灭B类火的最小级别不应小于43B。
(四)灭火器的选用
1.灭火器选用原则
(1)灭火器选用的一般规定(应考虑的因素):
①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②配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
③灭火剂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
④灭火剂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⑤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
⑥使用灭火器人员的体能。
(2)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
(3)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不相容的灭火剂举例如下。
2.灭火器选用应注意的问题
(1)A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
(2)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极性溶剂的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灭B类火灾的抗溶性灭火器。
(3)C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4)D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5)E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3.灭火器设置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3)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4)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6)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各类火灾场所的规定(见表3-9和表3-10)。
灭火器应由专职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灭火器的安全使用。
1.灭火器标识
灭火器应有铭牌贴在筒体上或印刷在筒体上,无法看清生产单位名称、出厂日期(包括铭牌脱落)的灭火器应报废。维修后的灭火器筒体上应贴有维修单位的永久性的维修合格标识,维修合格标识上的维修单位的名称、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维修日期等内容应清晰。每次的维修铭牌不得相互覆盖。
2.外观检查
①铅封应完整。
②压力表指针应在绿区。
③灭火器可见部位防腐层应完好,无锈蚀。
④灭火器可见零部件应完整,无松动、变形、锈蚀和损坏。
⑤喷嘴及喷射软管应完整,无堵塞。
3.密封性检查
①二氧化碳贮气瓶用称重法检验泄漏量。灭火器的年泄漏量不应大于灭火器额定充装量的5%或50g(取两者的小值)。
②贮压式灭火器应采用测压法检验泄漏量。灭火器每年的压力降低值不应大于工作压力的10%
8.报废规定
(1)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①水基型灭火器6年。
②干粉灭火器10年。
③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
④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