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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三户联保贷款(“三户联保”一户违约三户还)

时间: 2025-03-30 06:45:08


原告某银行与被告甲某夫妻、乙某夫妻、丙某夫妻签订了《小额联保借款合同》《小额贷款联保协议》,原告按合同约定为三户发放了借款,借款到期后,因其中两户未按期偿还借款,原告将六被告诉至我院。

被告甲某夫妻感到很冤枉,认为自己已将借款还清,为什么还要承担责任?承办法官耐心向其释明“三户联保”的有关规定,告知其“三户联保”具有相互担保、连带清偿的特点,他们虽偿还了自身的借款,但对其余两户未偿还的借款还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经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至此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

三户联保是中国邮储银行、农信社及农行等有辅助三农发展业务的金融机构推出的小额贷款业务的担保模式。通过让具有一定清偿能力的贷款者自愿组成联保小组来对银行贷款的偿还能力进行相互担保,当联保小组中有成员不能按照约定偿还银行贷款时,小组其他成员则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此,承办法官提醒各位,借款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借款合同,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