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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烷爆炸极限范围是多少ppm(危险物质性能参数与爆炸危险环境分级)

时间: 2024-10-29 10:15:50

在危险化学品和爆炸性物质的工作环境中,了解并正确评估识别易燃易爆物质的性能参数和危险等级至关重要。在面对爆炸性气体、蒸气、可燃液体以及其他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物质时,准确的知识和辨识能力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管理潜在的风险,并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稳定,今天让咱们一起了解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和爆炸危险环境分级。

一、危险物质的性能参数和分级分组

危险物质一般有:爆炸性物质、可燃气体、液体、自燃物质、遇水燃烧物质、氧化剂属于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物质。

今天主要介绍的是在大气条件下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气体、蒸气、薄雾、粉尘、纤维。该类爆炸性混合物一经点燃,燃烧能在整个范围内传播。

该类爆炸危险物质分为三类: I类是矿井甲烷;II类是爆炸性气体、蒸气、薄雾;III类是爆炸性粉尘、纤维。

闪点、燃点、引燃温度、爆炸极限、最小点燃电流比、最大试验安全间隙、蒸气密度是危险物质的主要性能参数。

1、闪点

闪点是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易燃液体能释放出足够的蒸气并在液面上方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点火时能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闪点越低的物质危险性越大。

2、燃点

燃点是物质在空气中点火时发生燃烧,将火源移开仍能继续燃烧的最低温度。对于闪点不超过45 ℃ 的易燃液体,燃点仅比闪点高1-5 ℃ ,一般只考虑闪点,不考虑燃点。

3、引燃温度

引燃温度又称自燃点或自燃温度,是在规定试验条件下,可燃物质不需外来火源即发生燃烧的最低温度。爆炸性气体、蒸气、薄雾按引燃温度分为6 组,如下表。

引燃温度分组

4、爆炸极限

爆炸极限一般指爆炸浓度极限,是指在一定的温度和压力下,气体、蒸气、薄雾或粉尘、纤维与空气形成的能够被引燃并传播火焰的浓度范围。该范围的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最高浓度称为爆炸上限。如,甲烷的爆炸极限为5%〜15% ,硫化氢的爆炸极限为4.3%〜46%,乙炔的为1.5%〜82%等。

5、最小点燃电流比

最小点燃电流比的代号为MICR ,是在规定试验条件下,气体、蒸气、薄雾爆炸性混合物的最小点燃电流与甲烷爆炸性混合物的最小点燃电流之比。气体、蒸气、薄雾按最小点燃电流比分级见下表,从表内可以看出最小点燃电流比值越小越危险。

注:IIA、IIB、IIC是指根据欧洲标准EN60079-0定义的防爆等级:

  • IIA:适用于甲烷、乙烷等可燃性气体环境,其爆炸性质中等;
  • IIB:适用于丙烷、丁烷等可燃性气体环境,其爆炸性质较高;
  • IIC:适用于乙炔等高度易燃气体环境,其爆炸性质最高。

6、最大试验安全间隙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的代号为MESG,是衡量爆炸性物质传爆能力的性能参数,是在规定试验条件下,两个经长25mm的间隙连通的容器,一个容器内燃爆不引起另一个容器内燃爆的最大连通间隙。气体、蒸气、薄雾爆炸性混合物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分级下表。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分组

爆炸性气体的分类、分级、分组举例如下表。

爆炸性气体分类分级分组例表

二、爆炸危险环境

为了正确选用防爆电气设备和防爆电气线路,因此对易燃易爆环境要正确划分危险区域的大小和级别。

1、气体、蒸气爆炸危险环境

根据爆炸性气体、蒸气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此类危险场所分为0区、1区和2区。

(1)0区,指正常运行时持续出现或长时间出现或短时间频繁出现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区域。除了装有危险物质的封闭空间,如密闭的容器、储油罐等内部气体空间外,很少存在0区

(2)1区,指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预计周期性出现或偶然出现)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区域。

(3)2区,指正常运行时不出现,即使出现也只可能是短时间偶然出现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区域。

危险区域的级别和大小受释放源特征、通风条件、危险物质性质等因素的影响。

2、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环境

根据爆炸性粉尘、纤维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此类危险场所分为20区、21区和22区。

(1)20区。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持续或长期或频繁地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

(2)21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很可能偶尔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

(3)22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粉尘云一般不可能出现于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的区域,即使出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

在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粉尘分为以下三级:

III A级:可燃性飞絮。

III B 级:非导电性粉尘。

III C级:导电性粉尘。

粉尘、纤维爆炸危险区域的级别和大小受粉尘量、粉尘爆炸极限和通风条件等因素影响。

3、释放源和通风条件对区域危险等级的影响

划分危险区域时,应综合考虑释放源和通风条件,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 1 )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 区,存在第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 区,存在第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 区。

( 2 )如通风良好,应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如通风不良,应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 3 )局部机械通风在降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浓度方面比自然通风和一般机械通风为有效时,可采用局部机械通风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 4 )在障碍物、凹坑和死角处,应局部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 5 )利用堤或墙等障碍物,限制比空气重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扩散小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