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隶属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总面积1751平方千米,总人口43万。凤凰县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首批中国旅游强县。
一、历史沿革
1、唐垂拱三年(687年)置渭阳县,治今黄丝桥附近,属锦州。五代后废。元为思州安抚司五寨洞人等长官司地。
2、明置五寨长官司(治今沱江镇)和筸子坪长官司(治今竿子坪),属保靖州宣慰司。
3、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于凤凰城(今黄丝桥)设凤凰厅(因当地有凤凰山得名);四十八年迁治于五寨司(今沱江镇),属辰州府。嘉庆元年(1796年)升为直隶厅。
4、1913年改为凤凰县。1914年属辰沅道,1922年直属省。5、1949年属沅陵专区。1952年属湘西苗族自治区,1955年属湘西苗族自治州,1957年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二、地名来历
约在战国中期后,一支楚人深入今凤凰地域,见一山独耸,状如凤凰,故依苗语之音并用楚文字,书写成“凤凰”。清雍正四年于此设凤凰营,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改凤凰营为凤凰厅,民国设凤凰县,皆缘于境内凤凰山,实是苗人、巴人、楚人崇拜凤凰之另一种表征而已。
三、风景名胜
1、凤凰古城。建于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是湖南十大文化遗产之一,曾被新西兰作家路易·艾黎称赞为中国最美丽的小城,与云南丽江古城、山西平遥古城媲美,享有“北平遥、南凤凰”之名。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AAAA级景区。
2、奇梁洞旅游风景区。位于凤凰古城以北的奇梁桥乡,该景点集山、河、峡谷、险滩、绝壁、飞瀑、丛林、田园、村落于一洞,以“奇、秀、幽、峻”四大特色著称,有“奇梁归来不看洞”之说。
3、苗人谷苗寨。位于湖南省凤凰县山江镇,离山江镇仅有2公里。纯苗文化的标志性景点。苗人谷,因为拥有鬼斧神工的自然景观和保存完好的古老苗寨而被国内外专家学者公认为中国“苗族活化石”。
4、飞水谷风景区。位于凤凰县廖家桥镇。属于国家地质公园,是南长城与主军的粮食加工基地及秘密仓库,历来为苗汉分水岭、凤凰精品旅游景点之一。
5、沈从文故居。始建于清同治五年(1866年),系木结构四合院建筑,占地600平方米,分为前后两栋共有房屋10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6、南方长城。史称“苗疆边墙”,全长180多公里,大部分位于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境内。明嘉靖三十三年(公元1554年)为巩固统治,防范苗民反抗,开始修筑。后经几次修缮,于清嘉庆五年(公元1800年),方才修筑成较完整的建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