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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加班劳累猝死,属于工伤?

时间: 2024-07-24 14:15:48


勤奋劳动,不懈努力,是每个人实现自我价值的必经之路。但是自身的健康也不容忽视,工作没有了可以再找,但生命只有一次,只有懂得如何爱自己,才能够更好的健康快乐工作。

来自河南的张宇,出事前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公司执行两班倒制度,一个月倒一次班,每个班12小时,站立岗位,带有一定的体力劳动。

2023年3月24日张宇是上晚班,早上下班后和往常一样回到宿舍睡觉,下午宿友们都准备起床去上班了,只有张宇还在睡觉以为他睡过头了,宿友们就叫他,不管怎么叫都没有反映,后来才发现张宇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已经没有了呼吸 ,通过120确认,由于张宇经常熬夜过度劳累引发心肌梗塞死亡。

据张宇的工友们讲述,近两个月由于物流公司快件量增多,公司大部分员工,基本上都是一个月只休息一到两天假,还有一些员工上一个整个月都没有休息。

张宇的家属们认为张宇的死亡是因为公司没有合理安排休假,劳动过度导致死亡属于工伤,要求物流公司一次性赔偿100万元,而物流公司称张宇是由于自身健康问题所致,并且事发地在宿舍是休息时间段,不属于工伤范畴,拒绝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 ,工伤认定是在工作时间内,工作场所内,或因工外出发生事故的,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抢险救援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受到伤害的。

如果能够确定为工伤死亡,根据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